更新时间:2022.06.12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果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只收取案件的受理费,所以,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不可能让被告交费的。
对管辖法院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进行交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
这个问题很多人其实很陌生。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诉讼费用交纳办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在债务承担的协议中,新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约定协议的管辖地点。因为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未对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