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内容的不同观点与看法。
承揽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2、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3、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
合同债权的基本特点有: 1、合同债权是基于合同效力而产生的权利; 2、合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3、合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 4、合同债权一般是财产性权利; 5、合同债权的其他基本特点。
合同变更的特征是合同变更只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的主体保持不变;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关系的全部变更;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谈不上合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借款人和贷款人; 2、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的内容是一方提供借款,另一方到期还本付息。
技术合同的特点如下: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 4、当事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
买卖合同的特点: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具体有如下几个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的特征: 1、承包合同的目标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而不是一般商品; 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还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对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进行加工和定制,对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进行修复和复制; 3、承包商以自己的名义
合同纠纷有以下特点: 1、主体特定。即合同纠纷一般为合同相对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纠纷复杂。即纠纷贯穿于合同成立生效的整个过过程,包括缔约过失纠纷、合同无效纠纷、违约纠纷等; 3、合同纠纷的其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