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指对在市、县、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税额,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计算公式为,应税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乘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具体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具体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
房屋出租的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房屋出租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
烟台市实施征地进行补偿规定的新标准是: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耕地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农田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 1.农林牧渔生产用地; 2.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4.废弃土地; 5.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次。土地使用税以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那么它的使用期限是70年,而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的使用期限是40年。土地的使用期限届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在土地期限未满时,也可以进行转让。
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