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具体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治(医)疗费。其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的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的,会根据伤残的等级对其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计算赔偿的数额。因公致伤的,会有停职留薪,由用人单位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有: 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原则上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
工伤赔偿的标准: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月工资的27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月工资的25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5%;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3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0%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需要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另外全国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1.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在确定构成工伤的情况下,之后才能获得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
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
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不一)。以山东省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7个月;以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