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的分割如下: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
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情形,此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按照房屋的具体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进行分割。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只要此房子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获得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权的,房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支付的,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
拆迁安置房离婚后进行分割首先要考虑该房屋是婚前夫妻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那就归属于个人。如果是夫妻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并且也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就需要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解决如下: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除安置新房,安置新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以一方父母的名义,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以子女的名义登记。只登记一方子女名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双方名称登记的,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在实践中,一般出现因分户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等情形的,可以异地安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
安置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产进行判决。而公房由于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国家所有。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