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复议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在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范围之内。因此如果还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不是,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可以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复议申请。
法规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复议的规定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不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可以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接受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接受行政强制措施的;或者不接受许可证等证书变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对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二)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出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酒驾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
醉驾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者,并一定是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般都先会被刑事拘留,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