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共有房产未处理的或者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匿、转移房产的行为导致共有房产未处理的,另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离婚判决书中就房产的归属、协助过户时间、房屋折价款支付时间等事宜记载在离婚判决书中,一方如果不履行法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判断。根据规定,管辖权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则管辖权在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但是不动产纠纷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质,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是不动产纠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案件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被监禁等情形下,也可以由原告住
离婚后,法律规定,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财产纠纷案件具有管辖权;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行使;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 一般而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因此在适用管辖原则上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即原告就被告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因房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房产纠纷依法由被告所住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或原告所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房产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其管辖分为以下情形:1、一般由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所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般应一并处理,如在离婚诉讼中未处理的财产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离婚后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