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军人方还需准备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等。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签名在办理时现场签)等材料。
1,需要携带的资料: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 2,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携带上述资料去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婚姻管理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确认男女双方自由结婚的意愿,确认完毕后男女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
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好双方的户口簿和个人的身份证,当事人还需要提交三张两寸的近照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男女双方需要结婚登记的,应该要拿着所需要的证件,共同向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应该要亲自
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
根据有关规定,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