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领结婚证时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有:当事人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等。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应当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属于二婚的还需要准备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协议离婚的,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审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审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涉港澳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有哪些? (一)本市居民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
二婚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
再婚登记需要的法定材料是:依法可以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