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内可办理《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有: 1、身份证: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身份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结婚证:请提供结婚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没有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 2、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二、已经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 2、单位人事部门(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
当事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向原签发单位提出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1)双亲家庭: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
小孩出生落户需要的手续: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
新生儿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主要是: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等,不同的医院要求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的就诊医院。
医院办出生证明需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办理出生证明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明的。准备宝宝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等材料就可以。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