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离职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依据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订立合同时所依据
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因此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果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因此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果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代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劳动者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