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对事故认定责任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对审查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的,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般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等,造成误工的包括误工费,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审查,并且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复核结论,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可以通过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交警有关的部门故意要拖延时间不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或者当事人针对交警有关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认为有异议的地方,一般当事人有可以进行申请复核的权利。 具体申请复核的方法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