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刑事拘留的条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指认犯罪的;被发现罪证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的等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是对可以进行先行拘留的条件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法定其他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上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内容是对于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等应迅速进行审查,对有犯罪事实的,要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还要把不立案的原因告诉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具体内容为,刑事诉讼的原则为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原则。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了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诉讼,例如当事人就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而提起的诉讼;就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等。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行为人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诉法109和112的区别如下: 1、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讲的是公安,检查院等机关如果发现有犯罪迹象,应该立即立案调查; 2、而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讲的是对于一些报案,控告的资料,公安检查等机关应审查有没有犯罪事实,有就要立案,没有就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