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指派律师辩护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律师不能会见的情形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
律师可以终止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等。
离婚不用请律师的情况是: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离婚不用请律师的情形有: 1、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的; 2、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的; 3、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
律师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等。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
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4、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指定管辖的三种情形是: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 (3
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有是:双方涉及财产分割类型过多,或者是对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主张聘请律师的,可以聘请律师。且离婚案件聘请律师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理委托方出庭应诉。
起诉离婚请律师不是必需的,若是双方涉及财产分割类型过多,或者是对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聘请律师。离婚案件聘请律师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理委托方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