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被继承人死亡后,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对公婆、
因为遗嘱继承房产,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立遗嘱人即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遗嘱,遗嘱中应当有对遗产明确的分配方式,指定继承人继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3、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最直接的证明就是被继承人持有
房屋作为遗产继承的,其过户流程如下:1、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过户资料。2、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认为符合过户条件的,核定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税费。3、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后将缴费凭证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4、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新的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的,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轮到第二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
遗嘱继承房产的,申请继承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材料包括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权公证书或相关判决、以及申请人拟继承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将上述材料准
遗产继承权的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继承开始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
遗产继承的办法为:按照遗嘱继承。财产继承时,有立遗嘱的则优先考虑遗嘱继承,没有立遗嘱的,则应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房屋产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当事人应当根据申请登记的具体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到相关部门按照流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具体的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是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首先,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
遗嘱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首先应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然后持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后核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过户完成。 因遗嘱继承申请过户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