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未成年人 (18周岁以下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 (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 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如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侵权人还应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标准是:被扶养人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一般这么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为: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人均生活费用计算数额,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
交通事故赔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这么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