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低量刑是管制。
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处以管制;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处以拘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
寻衅滋事罪最轻量刑是管制。其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
强迫交易罪对公私财物的占有是间接的、有偿的,需要通过一定的交易活动,即需要较小的财产付出或提供服务;而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则是当场直接的、无偿的强行拿取或索要财物,其不需要进行交易活动。
1、主观故意不同。两者主观方面虽然均表现为故意,但强迫交易罪中行为人是通过强迫交易或服务活动达到获取非法利益之目的,其犯罪故意具有明显的获利性;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到交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进行寻衅滋事行为,并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行为人造成他人轻伤害以上,注意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还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行为人寻衅滋事,导致社会秩序受到破坏,涉嫌以下行为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有关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肆意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持械任意殴打他人、或者产生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赶、拦截、辱骂他人,导致他人工作、生活、生产受到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方面来考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行为之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