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1、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中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主要有: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或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建设工程经修复后还是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是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大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一般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相关的案由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除此之外,如招投标纠纷属建设施工纠纷的其中一项诉请,还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如既没有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的案由,可以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其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其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