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果是起诉前转移财产,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
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如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以前一方所得到的财产,除非是夫妻间有另外的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就没有权利进行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人民法院会平均分配,如果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将会照顾生活困难的那一方,就会给予
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明显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要侵占
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 1、转移现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余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离婚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或者损害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依法
认定转移财产,需要从交易行为的目的和方式上判断,如果转移财产并不是为了日常经营或者日常生活为目的,且相关钱款并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中,或者转让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则可以认定为是转移财产的行为。
离婚一般按下列标准来认定是否属于转移财产:如果一方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转移走,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认定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