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法律不允许一个人办理想协议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
离婚手续一方不能办理。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到场,不能离婚。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对夫妻双方是否由于感情已破裂,协商已无效,进行核实。如果核实成功,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手续完成后
户口本上写未婚,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1、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 2、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
1、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 2、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共同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若被告不在中国居住的,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异地一般是不可以办离婚手续的。因为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异地仅是一方异地而是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则是可以的。
夫妻是可以办理异地离婚的,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
异地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只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办理;如果不在上述地区办理的,是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只能会夫妻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不可以。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
办理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但是需要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在双方居住地或者被告居住地满一年即可起诉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就必须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才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