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的后果有: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2.当事人同居期间所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3.无效婚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法律中父母与子女的相关规定。
婚姻宣告无效的流程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处理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对无效婚姻宣告,均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宣告。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
婚姻无效事由消失的处理方式:一般认定婚姻关系的当前效力不变,若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有效。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法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有: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经治愈; 2、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一方申请时,已达到法定婚龄; 3、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限届满; 4、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当事人之间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二者区别如下: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
对无效婚姻宣告,均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宣告。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准备的证据有: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涉及重婚的需提供另外一桩婚姻的证明、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的则应当提供亲属证明。
区别为: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
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以重婚为由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可以申请。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溯及自婚姻成立之日起无效,当事人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关系不得适用民法典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无效婚姻在被依法宣告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主张归个人所有的; 应承担证明责任,如有证据证明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