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
1、申请城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农村户口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长沙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情况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没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情况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
经济适用房是拆迁安置的,一般如果已经取得的年限达到五年,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
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 如果不是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需要同时符合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项条件。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没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
一般规定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后,交纳土地出让金转为商品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1、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最少3张); 3、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 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