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届、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的,员工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等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单位要给员工缴纳补充的工伤保险的,应当先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件等材料;再按核定的数额来缴纳补充工伤保险;最后领取缴费单据或者其他的凭证。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
工伤认定的条件如下: 1.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 2.伤害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 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4.不是因劳动者故意造成事故伤害。 下列情况职工受伤算工伤: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
工地上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
职工在工地上受伤,应该按下列流程来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
员工出差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时单位员工可以自己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自行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