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缴纳公积金设有上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需要严格执行“限高保低”的政策。“限高保低”是指公积金的缴纳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公司为员工缴存的工资标准,决定了每个月具体要缴存多少公积金。公积金基数的高低与职工的工资息息相关,一般是由上一年的总工资除以12得来的,也就是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要计算缴纳金额,就必须知道缴纳基数,在实际情况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新参加工作职工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 新调入职工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非当年新入职,缴纳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北京地区每年7月份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
从2020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参考水平调整至9339元/月,对应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同时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社保减负政策的要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的下限标准,即4927元/月。
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年6月份或者7月份调整。缴存基数以职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一、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不变。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按照本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当地政府在每年6月份或者7月份调整,比如2023年长沙为28700元、成都为27790元、海口为23829元,具体基数上限询问当地人社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当地政府在每年6月份或者7月份调整,比如2023年长沙为28700元、成都为27790元、海口为23829元,具体基数上限询问当地人社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
1、职工和单位双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供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供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各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