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毫无疑问,人民法院依法享有逮捕决定权,但没有逮捕执行权,逮捕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除人民法院外,人民检察院也享有逮捕批准权。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法院一般来说是有权决定逮捕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累犯又犯罪,如果符合应当逮捕条件会被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
对于在犯罪后被人民法院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不会对其进行羁押,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逮捕后出来的办法: 1.逮捕后经检察院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的,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被证明无罪,予以释放。 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由逮捕变为取保
不会,是否逮捕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
无强制措施能直接报逮捕,如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予以逮捕。
直接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即使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