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
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
1、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
刑事传唤在法律规定上一般是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七条,具体来说,刑事传唤是指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而传唤也是存在特殊规定的,即传唤
刑事案件口头传唤的规定:如果是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需要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按照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是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情况,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一般来说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不存在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情形时,一般不会抓人,采取传唤或者拘传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警察可出示工作证件后进行口头传唤
刑事传唤并不代表已经立案,传唤仅为公安机关所使用的一种侦查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案件可以异地传唤,因为这样的一种异地转换的话,它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的,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和当地的一个公安机关来进行一定的处理,异地传唤必需办理传唤手续,持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
刑事案件有口头传唤。在刑事案件中,为了调查案件事实的需要,对于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进行传唤的。如果情况紧急的,是可以进行口头传唤的。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