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
遗嘱公证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
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查看。具体规定是,各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后,公证信息都将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中备案。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与公证遗嘱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查询公证遗嘱的内容、公证的过程记录。
1,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2,申办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立遗嘱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
常见的遗嘱方式有以下几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遗嘱方式。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为能力随时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原来经过公证的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有五种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
我国法律对自书遗嘱公正费用有以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且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出现以下情况,遗嘱的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