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
继子女若是有继承权的,则其亲生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也是法定继承。只有直系的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继子女的继承权和亲生子女的是一样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当与亲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对那种自己已独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于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是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在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即使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由其直接抚养,但孩子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会受到影响,自然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因此,在父母离婚了之后,子女都是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
继子女并不必然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除非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照顾、抚养的关系。 而之后即使离婚导致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实际继子女也是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
继子女不一定可以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有形成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其可以在继父母去世后,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
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只要继子女受到了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母以遗嘱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即使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也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
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的支持、教育;未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形成事实支持关
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孩子的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另外还规定了法定继承权利丧失的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
承租房子女没有继承权。承租人去世后,承租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