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共同犯罪处罚原则: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3、对于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即同时处罚犯罪的单位和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 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物品的处理原则有: 1、相当性原则。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工具等涉案财物时,司法机关需受到一定的限制。该限制细化成原则后,又被称为相当性原则,即没收的结果应与犯罪情节的可责程度相当,如没收在轻微犯罪行为中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没收之结
处理犯罪物品的原则如下: 1、相当性原则,司法机关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犯罪工具等涉案财产时,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细化为原则后,又称相当性原则,即没收结果应与犯罪情节的责任程度相当,如果没收汽车作为轻微犯罪行为的交通工具,没收结果与犯罪
对共同犯罪中从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共同犯罪从犯处罚的原则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犯罪物品的处理原则是:相当性原则、经济原则。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1、对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判刑;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未遂犯的定罪原则有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