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的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区范围内(武鸣区除外)一区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林地等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
1、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一个栽培期的产值计算,即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目前,关于坟地搬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一般补偿标准是几千元。 以瓮安县为例,坟墓搬迁补偿标准: 1.坟墓补偿标准:有碑料石坟2000元/座(双坟30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500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
土地征地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价格。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林地树木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
2023农村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2022年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
2023年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
果园征地补偿,在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但都是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照当地经济的标准,由省政府制定相关的赔偿标准,以用来补偿果农的损失。在补偿费的基础上,相关单位会根据相应情况,安置果农,使得他们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