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的法定条件: 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2、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有逮捕必要的。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需要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权利: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其他权利。
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之后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出示拘传证。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
审查起诉阶段需要继续逮捕的规定是继续进行调查,刑事案件不经过逮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的限制: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