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需要视情况而定,并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其是有效或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能变更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 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虽然用人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是要在劳动合同上变更单位名称,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
劳动合同中可以增加变更协议,但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不能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变更。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采用书面形式; 3、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合同涂改内容如果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涂改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单方面故意私自涂改,隐瞒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认为该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仍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存在《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情形之一;其他。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可以变更的。我们国家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或者是法规规定禁止了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想要变更,就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