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犯罪预备也是犯罪的过程之一,也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为人犯罪预备形态的表现包括: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行为人有开始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3、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犯罪预备的含义:犯罪预备一般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如下: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犯罪预备的处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
构成生产假药罪的要素有: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
犯罪地包括预备地。犯罪地是指与犯罪行为全过程相联系的地域范围,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和犯罪销赃地等。根据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划分,犯罪地可分为主要犯罪地和一般犯罪地。
强迫劳动罪的特征: 1、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
侵占罪具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客观特征有:犯罪客体是他人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可以是共同犯罪预备。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 1、两个以上共同犯罪的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主体资格和条件。 2、主观方面有犯罪意思的联络。 3、有共同的
犯罪预备形态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著作权的特点具体如下:(—)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绫;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
假释的特征有:假释以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为前提,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假释以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改为根据;假释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