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所谓暇疵担保责任,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合法性及质量等承担的保证责任。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其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暇疵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出卖人与拍卖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暇疵
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应当遵循的原则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的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三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因此,只有第三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才能成立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债权人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主要特征是担保物权是设定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担保物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企业债权担保是指企业为申请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提供的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企业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
连带责任担保是一种民法学上的概念,在学理上也有想过的理论,指的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就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
瑕疵担保责任,是担保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包括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构成了完整的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五条中规定了保证合同的内容需要包含担保的范围。担保是指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