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
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满
下列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
提取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方法有: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够依法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下列材料可以用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职工工牌、会议记录、证人证言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以下凭证:工资支付凭证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如果劳动者无法取得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录音;签订的业务合同
没有合同,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相关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则由单位来承担举证的责任。
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能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的记录;劳动者的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