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还有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和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 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检察院不处理。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方式。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
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
检察院不受理的案件则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决定的十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可以申诉,申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
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
检察院对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的,最常见的案件是职务犯罪类的案件。公民发现有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的,检察院要受理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地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情形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还有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案情,查明案件是否确有错误,以便决定是否进入再审程序。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了保证诉讼公正而采取的一种与抗诉相并列的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