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实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诉讼,但不得违背级别管
租赁期间出租人卖掉房屋,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对出租房屋进行使用、占有。但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卖房提前未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
租赁不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法律上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具体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有效。
抵押后租赁的房屋被法院拍卖承租人可以主张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抵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履行,承租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房屋,但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房屋已租赁拍卖时的处理:如果房屋在出租后抵押的,拍卖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后再出租的,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法院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拍卖,但不得侵犯承租人的权益。
如如房屋已租赁拍卖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抵押后再出租的,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拍卖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2、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有效。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买卖房屋时,不得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出租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可以管。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地点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