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立遗嘱可以附加赡养义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
遗嘱可以提出赡养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立遗嘱可以附加赡养义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撤销赠与是有条件的。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
不履行附随义务的,可以诉讼构成违约。合同的履行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而当事人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责任。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附随义务的,构成违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抚养义务的附随义务是可以进行添加的,但必须要双方协商好才可以;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
《民法典》规定遗嘱里面可以要求提出赡养义务。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的效力更强。
遗嘱可以提出赡养义务。我国的遗产继承是按照顺位继承制来继承的,顺位越靠前的继承人优先继承,同等顺位的继承人权利平等,但是遗嘱例外,遗嘱有优先继承权。
首先,遗嘱属于债的分类,是合同的一种,也是一种民事法律关行为,根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
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后,是不能不履行义务。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遗嘱继承具有如下的要求: 1、期限要求。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2、实质要求。遗嘱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订立,且不得受欺诈、胁迫; 3、其他要求。
立遗嘱可以附加赡养义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