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中有以下的效力: 1、男女双方自行订立的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男女双方、审判人员共同调解而达成的离婚协议,经过三方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 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一、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二、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 三、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四、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分家协议书应当载明立约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意思以及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财产所有人的姓名;订立人、证人签名和手印;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无效的分家协议指的是具有以下情形的协议:签订该协议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协议是双方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签订协议的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树大要分枝,兄弟姐妹大了要分家。分家时的分家协议质量好坏将决定以后的大家庭是否能避免争议,还像分家前一样的和谐无争。分家协议大概包括两个方面,即权利与义务。权利方面一般包括家庭的房产等不动产、家具家私等动产、家庭存款、农村水田自留地承包使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体现有两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没有被欺诈胁迫,且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订的分割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它是说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因此,双方签订的家庭共同财产分割
该通过下列方式来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即可认定为有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的效力的确定方式: 1、协议符合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协议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具备下列要件的分家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1、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书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4、处分的是当事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只要系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依法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