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如下: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被取保候审人可能还会再次被拘留。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例如不及时接受传讯到案,不及时报告个人信息变动情况,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局进行逮捕拘留的,如果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
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取保候审可以变更为逮捕: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3、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情形。
办理取保候审适用的一般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版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 1.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法律有规定取保候审后如果构成需要判刑的会判刑。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按照法律规定,累犯一定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