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
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的条件有: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开发商已取得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发商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商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开发商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购房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1、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商品房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
商品房预售应该具备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 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满足以下条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有: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