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小事当作大事办。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凡是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的,就平安无事;凡是把大事当做小事来办的,就必然要出事。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仲裁委员会可以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立案审批工作。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即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及时报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立案审批表》应自填表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
仲裁是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等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民商事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的
1、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 2、要注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3、要注意保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争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的进行是: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
劳动关系调动协议中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调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
根据用人单位员工奖惩办法等规定,违反本公司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差错事故的,或者虽非严重差错事故,但在规定时间内该上报而隐瞒不报的,应给予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这一项规定并不违反我国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应当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