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订立经济合同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其中,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
出版与出版权的区别在于出版是指将作品通过任何方式公之于众的一种行为。出版权是著作权中的一种人身权,可以转让,若是出版权受到侵犯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版合同不需要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了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合同等,但出版合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纳税凭证,当事人无需缴纳印花税。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3、股权投资协议;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7、承运快件行李、包
质量检测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的合同范围为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质检合同不在其列。
股权转让合同通常是需要依法缴纳相应印花税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