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土地青苗补偿费的计算: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
各地市的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例如,《西安市征用土地条例》中规定,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必须经同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当季产值的50%补偿;在生长期的,按当季产值的70
青苗补偿费只能补偿一季或一年(北方只有耕地一年只有一茬作物)。 青苗补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应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青苗补偿标准是: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
蔬菜青苗补偿费标准如下: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
国家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2、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
青苗补偿的规格一般按照产量、产值计算。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
如果承包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他人在土地上种植青苗,那么,青苗补偿费归谁所有要分情况看待: 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当遵照合同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的,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青苗所有人。
旱改水青苗补偿如下:1、地上附着物补偿。甘蔗及其他农作物按300元每亩;桑树按2000元每亩补偿;2、桉树及其他树类按600元每亩补偿;3、果树补偿标准详见《损毁果树补偿标准表》;4、惠农奖励政策。奖励标准为:第一年奖励800元每亩,第二年
对于土地青苗补偿是:青苗因征收土地被毁掉的,由征收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
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