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自诉案件检察院不立案。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为:对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对人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
自诉案件如果进行再审的,检察院进行抗诉的,则检察院会参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
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当事人对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的调解书的再审申请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诉类刑事案件多通常需要在拘留后的三天内给检察院批捕。对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以及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有十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
1、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间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是先起诉后量刑。一般犯罪,先是公安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是法院庭审。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由检察院侦查,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庭审。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