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不能起诉离婚,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没有结婚证不能起诉离婚,可以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待拿到结婚证之后,再进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收到传票后,需要积极应诉,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被告需要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民事诉讼下达传票的时间: 1、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
没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方式:如果结婚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或请婚姻登记机构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再起诉离婚。如果未登记结婚的,一般不得诉讼离婚。但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传票送达不到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去法院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会对案件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
没结婚证想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是1994年1月1日之前没领结婚证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起诉离婚,由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等待法院的立案与审理。如果是在这之后的,没领结婚证就不存在夫妻关系,无法起诉离婚。
如果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的情况时,只要还有其他的材料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的。具体可分为以下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双方,是可以按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第二种的话就是办理过结
如果是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双方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要分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