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死刑没有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判缓刑如果同时具备减刑适用条件的,就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只要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的,不是累犯。根据《刑法》规定,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属于累犯,不能判处缓刑。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称为累犯,应当进行从重处罚。 对于犯有恐怖活动犯罪、
缓刑结束后是算受过刑事处罚的。缓刑是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后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会执行死刑,有故意犯罪的会执行死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
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因为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累犯从重处罚的性质,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首先,少年犯适用缓刑的主观条件包括三方面内容:即有认罪悔罪表现;自我控制能力较强;主观恶性较小。有认罪悔罪表现是指少年犯犯罪后自首、主动坦白、如实交待罪行,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具有痛改前非的决心。对少年犯适用缓刑的客观
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制度。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