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包括有: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
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包括: 1、假借私募基金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者把自己伪装成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募资运作不规范,演变成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行为。行为人谎称自己经营的是私募基金,有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优秀的运
我国认可的无形资产包括:1、社会无形资产,也就是知识产权法中所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还有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2、具备自然属性的无形资产,自然属性也就意味着是自然资源,比如天然气等不具有实体物质形态的无形资产之所有权、使用权。对于
根据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够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主要表现为“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可见,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被限定在一个非常狭小
股东出资不足的解决办法如下: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
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以下四种责任: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第三,无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三种: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
股东出资的违法行为有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方式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