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接受委托,准备材料,调查事实,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患双方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各项事宜存在不同意见,遂委托专业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可鉴定医疗事故的情况是: 1.医疗事故构成的损害事实; 2.医务人员实施了不当行为即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在诊疗护理常规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行为; 3.不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4.医疗事故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下:首先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专业医学会接受申请后,会在45天内出具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
手术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包括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效为1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鉴定一般不超过48小时,有冷存条件的可延长7天。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下列内容: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