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全赔,需要具体分析。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投保项目,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由于固定收入,确定赔偿标准;2、交通事故保险若属于交强险,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误工费是为了补偿耽误工作之间的工作收入,因此不管该人员是否退休,只要他在务工期间受到了利益损伤,就可以要求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有误工费与认定工伤无关。在上下班途中,劳动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同认定工伤后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有误工费,不能用误工费推测是否为工伤,这属于倒果为因。
交通事故误工费用是指受害人因为遭受交通事故,从而无法正常从事工作,由此导致减少的收入,这部分的收入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一般由一般由医院出具证明,务工收入可以用自己的工资证明。
误工费证明材料如下: 一、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二)《收入状况证明》 二、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二)《误工证明》
交通事故工伤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 2、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受害人的收入或者是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